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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數智技術的“控”與“輔” ——老子思想在當代社會管理中的價值
                        2021年04月29日 16:33 來源:《華東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1年第1期 作者:酈全民 字號
                        2021年04月29日 16:33
                        來源:《華東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1年第1期 作者:酈全民

                        內容摘要:

                        關鍵詞:

                        作者簡介:

                          摘 要:在社會系統中,存在著有組織模式和自組織模式,數智技術均能在其中發揮重要的作用。遵循“道法自然”的原理,在正常的社會條件下,采用自組織模式更能達到社會的和諧和個體的自由發展,而數智技術則可成為實現“無為”思想的有力手段。

                          關鍵詞:數智技術;有組織;自組織;自然;無為

                          作者簡介:酈全民,華東師范大學哲學系、知識與行動研究中心教授(上海,200241)。

                          基金:華東師大“幸福之花先導基金”重大研究專項“歷史跨度和全球視野中的老子學說研究及其大數據分析——老子思想的源頭、內涵、未來和域外影響”(項目編號:2019ECNU-XFZH006)。

                          近年來,迅速發展的數據技術和智能技術(簡稱數智技術)正越來越多地應用于各類社會系統的組織和管理。對于一個復雜進化的社會系統而言,存在著兩種基本的組織模式:一是層級式控制的有組織模式,二是扁平化自主互動的自組織模式。作為建構和管理組織模式的手段,數智技術均能在其中發揮重要的作用。問題是:在一個正常運作和健康發展的社會中,究竟應該采用哪種組織模式?這里,我們試圖通過對老子的核心思想進行一定的轉化,確立選擇社會系統組織模式的基本原理,在此基礎上,探究數智技術在當代社會系統的建構和管理中的重要價值。

                          一 社會系統的復雜進化

                          人類社會已是一個復雜進化的巨系統。之所以稱為“巨系統”,在于其形成了多層次的嵌套結構,其中每個層次均由處于次層的具有一定自主性的子系統(組元)組成,而這些子系統又由更次層的具有一定自主性的子系統組成。對這些處于不同層次的子系統,我們通常冠以國家、地區、政府、社團、企業和單位等群體性的名稱。1不過,就人類社會而言,構成它的基本組元便是個體。

                          倘若試圖理解人類社會的復雜性以及這種復雜性何以增加,從方法論上考慮,一個合適的起點是分析其基本組元——個體的特質和行為。我們知道,作為組成社會的基本元素,個體不僅擁有自主選擇、決策和創造的能力,而且其行為可與他人或環境之間形成反饋。這樣,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為了生存或追求更大的利益,個體之間相互作用的方式和強度等便會呈現出多樣性和不確定性;而這些又能促進個體自適應能力的增強,進而,導致個體之間的關系和社會結構的復雜化。正是在這種基本機制的運作過程中,人類社會內部形成了類型不同和規模不等的各種子系統,其中,處于底層的子系統之間又通過相互聯系或作用形成更上層的系統。這樣,處于每個層次的系統既由底層次的子系統以及子系統之間的聯系所構成,其自身又會突現出新的具有自主性的屬性、行為和功能。結果,整體上看,人類社會便成為一個具有分層嵌套結構的復雜的巨系統。

                          人類社會的進化是一個復雜性不斷增加的過程。根本上說,人類超越于其他動物在于開啟了一種新的進化方式,即文化進化。這種進化方式的出現是由于:在與自然環境或社會環境相互作用的過程中,個體將心智運作的結果(知識、觀念等信息)加以外化,也就是“卸載”到超出個體心智的其他媒介上。于是,人與人之間信息傳遞的方式和個體積累知識的過程均發生了革命性的變化。從社會系統復雜性增加的角度看,技術在其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這不僅是因為技術可以提升人們認識和改造自然的能力或力量,更重要的是,它提供了個體或群體之間進行信息交往的新工具和新媒介,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文字、印刷術、電話、計算機和互聯網。這些發明不斷地突破人類原本依賴自然媒介傳播和保存信息的局限,在社會內部建構起了一個超時空和跨文化的信息互動的動態網絡。在這個過程中,個體或群體之間的交往實現了從短程到長程的變化,且變化的方式也豐富多樣,結果,社會系統進化的速率不斷提高,復雜性亦隨之增加。

                          在人類社會進化的過程中,特別是進入現代文明以來,人們為了更好地適應自然環境,也為了更好地處理個體與個體、個體與群體以及群體與群體之間的復雜關系,便開始選擇和設計各種社會制度和規范,建立各種社會(子)系統,對各種尺度上形成的社會系統進行管理或治理,以便在確保社會整體穩定有序的前提下,人們能夠滿足基本的需要或實現自身的價值。那么,在社會系統日益復雜化的今天,我們又該如何來選擇、設計和建構社會系統的組織模式,從而更好地履行社會管理或治理的任務呢?

                          二 社會系統的基本組織模式

                          我們說,人類社會是一個復雜進化的巨系統,而作為社會基本單元的個體具有選擇、決策和創造的能力。這樣,社會中各種自主體(子系統)的形成以及它們的運行并不純粹是一個自發的過程,總是包含著某人或某些人的有意作為。這種“有意性”體現在開展行動帶有目的性,且行動方式的選擇過程受到已有知識、信念甚至意識形態等的左右。

                          在人類社會內部,不論是縱觀還是橫看,均可以發現:各種子系統的形成和運作存在著兩種基本類型。一類是有(或他)組織。這類系統不僅基本結構是為了已明確的目標而設計和建構,而且運行方式實行層級式的控制;也就是說,組成系統的自主體(組元)的行動是按照另一外在的自主體的指令展開的,而系統本身也受更高層級的外在的自主體(實際上是其代理人)所發出的指令控制。2這樣,處于底層級的自主體的行動便受到約束,其行動的目標甚至具體步驟由外來指令所規定或左右。比如,如果一個企業(作為系統)的內部采用層級式的管控或其由外部指令所控制,則它就屬于有組織模式。另一類是自組織。在一定的外部條件下,這類系統由一群自主體通過相互作用而形成,其組織和管理的指令生發于內部的自主體之間的協同或協商,并不存在專使管控作用的內部或外部自主體。比如,一個理想的經濟市場就是由大量相互作用的自主體(生產者和消費者)組成,其中商品的數量、價格和生產方式等信息指令在自主體之間的互動過程中產生,并不需要一個專門的控制者。自然界中,復雜系統的產生和運行其實就是自組織的過程。對于人類社會來說,雖然系統的設計和建構往往是人們有意所為,因而具有人工性;但一旦系統形成,如果其運行的信息指令來自組成系統的自主體之間的互動,那么,也可視作自組織模式。

                          這兩類組織模式并不是非此即彼。事實上,在一個較復雜的社會系統中,兩者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共存。比如,如果將一個大學看作系統,那么,它的教學子系統可能采用有組織模式,這樣,學校主管教學的部門、教師與學生就形成了一種層級的控制結構;而其學術研究則可以是自組織模式,其中,從事什么研究和如何研究等由科研人員自主選擇或通過協作、協商來確定,而學校的相關部分只提供適當的外部條件。

                          這里,自然地引出了如下問題:選擇不同組織模式的依據是什么?一般地說,任何一個社會系統的建立和運作均是為了實現某種或某些設定的目標,而選擇哪種組織模式則取決于能否有效地達到目標。不過,一種組織模式究竟能否為實現目標而有效地運作,雖然與該系統所處的環境有關,但最根本的則是其運作方式是否可行,以及與其他模式的比較優勢。

                          下面,我們就來看看有組織模式和自組織模式所運作的方式及各自的優缺點。就有組織模式而言,其基本特征就是系統所涉的自主體形成了一個層級的控制結構。為了簡單和明確起見,我們將發出指令的自主體叫做管理者,將接受指令并據此行動的自主體叫做被管理者。3在一個具體的有組織系統中,用控制論的語言來說,管理者充當的角色是施控主體,被管理者則是受控客體,而管理就是施控主體通過指令對受控客體的作用。通常,受控客體本身也是一個由不同類型的被管理者所組成的(子)系統。這樣,從理性的要求出發,為了有效地對作為受控客體的系統進行管理,施控主體首先需要獲取關于該系統的組元、結構、狀態、功能和環境等的信息;然后,基于這些信息和設定的目標進行決策、形成指令,再作用于受控客體。

                          容易看出,如果受控客體比較簡單或單一,而施控主體又有足夠的能力和時間來獲取和處理決策所需的信息,那么,管理可以有效甚至一定意義上實現最優。然而,一旦受控客體是一個復雜多變的系統,則施控主體就會面臨兩個困難問題:一是“信息難關”,即如何才能及時、準確、充分地收集所需的信息,并基于這些信息作出優化的決策?4另一是如何才能將形成的決策作為指令,及時、準確地作用于受控客體?可想而知,為了真正有效地求解這兩個問題,施控主體不僅需要具備超強的獲取和處理信息的能力,而且應當擁有將決策指令快速地付諸行動的能力。理論上講,如果試圖追求最優的決策和管理,那就要假定存在著“全知和全能”的施控主體。

                          然而,在人類社會中,充當施控主體的個人或群體獲得信息和決策的能力總是有限的,發生的過程中還會包含非理性的因素。而且,隨著系統內部層級數的增多,施控主體所獲取的信息就會更加延遲和失真,指令實施的成本也將提高,結果,控制的效果就會降低。因此,現實中,理性的施控主體一般會將受控客體假設成相對簡單的對象,以減少所需獲取的信息,再基于延遲的、有限的信息作出決策,進而,又用簡單或單一的指令去控制客體的行為。可見,這種運作方式比較適合于對簡單客體的管控;特別是當目標單一并且環境相對穩定時,運用這種方式通常可以達到較理想的效果。但問題是,如果受控客體本身是由大量自主體所組成的系統,而發出的劃一簡化指令又直接作用于自主體或它們之間的連接,那么,自主體的行為和系統的結構勢必趨向簡單。然而,在一個復雜進化的社會系統中,充當基本自主體的是具有自主選擇和創造能力的個體,個體之間的互動又動態可變,而且,自主體所處的環境具有不確定性,結果,這種有組織的控制模式很難奏效,甚至常常造成事與愿違。

                          在自組織系統中,自主體之間進行互動、反饋和協調,自主地決定各自的行為并實現整體的功能,而外部環境只作為選擇和約束的條件。也就是說,施控和受控同時由組成系統的各個自主體來履行,而所需的信息(指令)也由它們之間的相互作用生成,因而是一種自我管控、自我創生的組織機制。在這種情況下,并不存在一個專使信息收集和決策的外在管理者,因此,信息難關問題得以消解。特別是,在不確定或復雜多變的環境中,一個自組織系統可以通過其組元(自主體)行為的改變和組元之間的相互協調或協作,在結構和功能方面及時地適應環境,并在狀態上實現優化。

                          不過,一個社會系統如果運行的模式為自組織,那么,盡管其可更好地適應不確定的環境并在功能等方面達到優化,但也有可能引起突現現象。這些突現現象中,有些具有正面或積極的作用,比如新技術導致的社會形態變革,而另一些卻是人們不希望看到的。這里,存在兩種可能出現的“副作用”:一是在某些內部和外部的條件下,一個自組織系統會進入混沌或無序的狀態,而從價值上評判,這樣的情況對于一個國家或多數人而言并不有利;另一是功能上最優的自組織系統可能產生“外部效應”,而這些效應對于整個社會、社會中的其他子系統或社會的自然環境而言則是不利的。人類歷史上出現的一些社會動亂或無政府狀態屬于前者,而在自由市場經濟中,由于一些企業為追求利潤最大化而造成對自然環境的破壞,則屬于后者。正因為如此,在現實社會中,代表社會整體的自主體(如政府)或其他子系統對于采用自組織模式的系統進行外部管控或干預在所難免,然而,這樣一來,同樣也會遇到有組織模式中出現的信息難關問題。

                          由此可見,在社會系統的建構和管理過程中,兩種基本的組織模式各自存在著優勢和問題。那么,是否有可能在保持或提升優勢的前提下,有效地克服所存在的問題呢?在有組織模式中,存在的問題是信息的及時、精準、全面地獲得和處理,而在自組織模式中,要消除“副作用”也需要及時、精準、全面甚至預先獲取系統狀態的信息,從而實現有效的管理。因此,兩種模式所面臨的共同問題是信息的獲取和處理,在此基礎上快速、正確地決策并付諸行動。這自然會讓人們想到如今迅速發展的數智技術,因為大數據及其技術正是用于信息的廣泛獲取分類和聚類,而智能技術則可以增強甚至代替人進行信息處理、作出理性決策。那么,數智技術究竟是否可能以及如何才能克服社會系統的組織模式中存在的問題呢?

                          三 數智技術與組織模式

                          在探討數智技術運用于社會系統的管理之前,有必要先對其中所涉的一些概念和思想作簡要闡明。本文一開頭就指出,數智技術是對所有的數據技術和智能技術的簡稱。由于目前以機器學習(包括深度學習和強化學習)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術主要運用于對數據(特別是大數據)的分析和數據模式的挖掘,因此,將兩種技術用“數智”這個單一概念來刻畫是合理的。不過,在進行具體分析時,有時仍要根據需要做些分疏。

                          前面的闡述中,我們已心照不宣地運用信息概念刻畫社會系統或自主體。那么,這里,數據與信息又是什么關系?我們認為,不管是在有組織模式還是自組織模式中,認知的任務就是獲取關于實際存在的社會系統的信息,其過程為:屬于社會系統(認知對象)的信息,通過一定的信道傳遞到信宿(自然的或人工的)加以記錄,并最終由認知主體加工為經驗知識。在這個過程的描述中,信息是最基本概念,記錄了的信息叫做原始數據,經過處理的原始數據稱作經驗數據,而得到辯護和評價的經驗數據便是經驗知識。所謂數據技術,就是指在這個過程中運用的各種技術,包括數據的記錄、識別和處理等。

                          近幾十年來,由于計算機、互聯網和手機等技術工具的強力推進,人類社會中,人與人之間出現了多維度、實時地進行信息交往或互動的新態,而這樣的信息又以數據的形式傳輸、記錄和處理,于是,便產生了比以往任何時候大得多、復雜得多的數據。正是在這樣的技術和社會背景下,“大數據”概念應運而生。那么,究竟什么是大數據?首先需要區分的是,大數據不是大的數據。雖然數據大對于大數據來說是必要的,但僅有這一特征還不足以稱為大數據。盡管迄今對于大數據并沒有嚴格的定義或公認的看法,不過,通常認為:它是指無法在一定時間內用常規軟件工具對其內容進行獲取、管理和處理的數據集合。從特征上說,與原有基于規模小、結構化、種類相對單一的數據相比,大數據具有體量巨大、流動和處理速度快、類型繁多(特別是包括各種非結構化類型)、價值密度低和真實性等特點。5如今,大數據以及相關技術正在迅猛發展,廣泛應用于企業、商業、醫療、軍事、政府部門、教育和科學研究等領域。當我們說到數據技術時,自然也包括大數據以及相應的技術。

                          智能技術是指設計、建造和應用具有自主地學習、推理和決策等功能的人工系統的技術,大致對應于目前媒體上使用的“人工智能”6。近年來,由于大數據和計算力的大幅提升,基于神經網絡的深度學習引爆了人們對“人工智能”的關注度。深度學習和強化學習等人工智能技術已經在圖像分類和聚類、自然語言處理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并在網絡安全、自動駕駛、醫療健康、教育、科學和社會治理等領域展示出巨大的應用前景。特別是,由于深度學習是通過對實現于深度神經網絡的學習算法進行大量數據的訓練,以便在新的數據輸入后,能產生最優的輸出,即作出最好的預測或決策,因此,其可以成為管理社會系統的有力工具。

                          這里,我們感興趣的是,數智技術在社會系統兩種組織模式的管理中能夠起到什么作用?局限又是什么?

                          就有組織模式而言,理論上說,在確定的環境中,如果管理者(施控主體)及時、準確和充分地掌握被管理者(受控客體)的信息,在此基礎上快速形成優化的決策并付諸行動,那么,就可實現有效的管理。但如前所述,問題是存在信息難關。容易看出,基于大數據和機器學習等技術,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決這一問題。這是因為,大數據及相關技術能大大地提高管理者及時地、充分地獲取信息的能力,機器學習等智能技術又可協助管理者更快地、更精準地進行判斷和決策。可以想見,隨著數智技術的不斷發展,傳統控制中出現的信息難關問題有望進一步得到克服,結果,管理的效率也會相應提升。

                          在有組織模式中,存在著一種較為特殊的情況,運用數智技術可以非常有效,那就是管理所追求的目標單一。在這種情況下,因為目標單一,故對于管理者而言,只需收集和處理與實現目標直接相關的數據,并作出針對目標的決策指令。這樣的數據雖然數量上可能巨大,但往往類型單一,因而,數據技術可以快速收集和處理,而智能技術甚至可以代替人進行決策或執行指令。例如,為了阻止新冠病毒的蔓延,我們的政府及時地運用了數智技術(如人臉識別技術和健康碼等)對人們出行的行為信息進行追蹤、采集和處理,從而有針對性地控制人員的流動,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運用數智技術求解信息難題和決策問題也存在限度。一般來說,問題解決的程度取決于系統的復雜性和所處的環境。在有組織模式下,管理者與被管理者處于分離的狀態。為了實現對被管理者的有效控制,就要求所獲得的關于被管理者的信息具有確定性。這樣,即使信息的獲取與指令執行之間存在多個層級而發生延時,控制也可以相對有效。但是,如果系統是復雜的且所處的環境不確定,那么,自主體的狀態也會動態多變,結果,基于原有信息的延時指令就難以達到管理的目標。可以看出,雖然運用數智技術可以幫助縮短延時,卻不能消除由于層級式控制本身帶來的滯后效應。特別是,要實現對被管理者的有效管理,就需要對他們的行為和系統演變的趨勢作出預測。而作為預測所依據的數據是表征被管理者和系統過去以及當下狀態的信息,從這樣的數據出發進行預測并作出決策,就要求被管理者或系統所處的環境相對確定,否則,準確地預測變得不可能,對于復雜程度高的系統更是如此。7

                          因此,有組織模式存在著固有的局限,而不恰當地運用數智技術,則有可能放大或者強化這些局限,結果變成有害的缺陷。我們知道,當選擇有組織模式,運用數智技術便可更及時、更準確和更充分地收集和處理被管理者的信息,從而實現更有效的控制。但問題是,一旦強化這種控制式的管理,構成社會系統的自主體(被管理者)的選擇自由和創造能力就會受到更大的限制,這樣,一個社會的活力和多樣性將會喪失,進而,極有可能導致社會結構和功能趨向單一,社會的發展出現停滯或者畸形。例如,已有研究表明:基于數智技術的社會管理在許多場合可行且有效,但是,如果將這種方式應用于社會的文化和觀念等領域,就會導致這些領域中多樣性的喪失,而這種多樣性恰是一個社會具有活力和創造性的必要條件。8鑒于此,即使數智技術能在很大程度上幫助決策者和管理者克服信息難關,但對人類的發展和進步而言,在正常的社會狀態和環境下,對復雜的社會系統偏好采用有組織模式,并不可取。

                          那么,對于自組織模式來說,情況又如何?相比較而言,一個自組織的社會系統不僅能在變化的環境中達到自適應,而且能保持多樣性并發生突現,從而實現有活力的進化。但如前所述,對于人類來說,有些突現現象并不符合自身的價值。例如,一種社會動蕩或許有利于系統整體的適應和進化,但對許多個人而言,則很可能帶來不幸甚至災難,因而,時常需要防止發生。現在的問題是:能否運用數智技術,讓一個自組織的社會系統既處于正常的有活力狀態,同時又避免有害的突現現象或減少不利的外部效應?回答是肯定的。

                          這可從兩個方面來說。一是運用數智技術,管理者可比以往任何時候更好地掌握和處理關于社會系統的信息,更科學地作出理性決策,從而實現對系統的行為和變化的調節,讓其處于有利的狀態。重要的是,這種調節是通過外部參量對一個自組織系統在整體上施加影響,而這種影響的發揮仍取決于系統內各自主體之間的互動,因而,實際上是一種輔助作用,也就不同于有組織模式中的直接控制。另一是基于數智技術,管理者可以建構一個自組織社會系統的計算模型,在虛擬世界中,探索其在各種條件下的運行狀況。這就能對系統演變的各種可能性進行評估,甚至發現其中蘊涵的規律。由此獲得的結果,在現實中,可以作為管理社會系統的依據,或引導系統朝向所希望的目標演進。近年來,在社會政策的制定和社會管理中,運用數智技術的這類研究已經越來越多。

                          四 模式選擇的基本原理

                          由上可見,對于社會系統而言,數智技術既可用于控制也能用作輔助,而究竟發揮哪種作用則取決于系統所采用的組織模式。我們已重復指出,盡管在一些情況下,采用有組織模式對于達到設定的目標可行甚至高效,但其代價是自主體的選擇能力和創造性等方面將會降低;若采用自組織模式,則自主體的這些能力就可發揮,從而系統在保持多樣性的同時更好地適應環境,但也有可能出現不利的無序狀態或外部效應。

                          那么,究竟應該遵循哪些原理或原則來決定模式的取舍呢?我們認為,中國傳統智慧中已經包含這樣的原理,最基本的便是老子所提出的“道法自然”。

                          在老子思想中,“道”和“自然”是兩個最重要的基本概念,而“道法自然”則是一條最基本的原理。由于歷史、文化和語言等多種原因,人們對于這兩個概念和這條原理的內涵有著不同的理解,甚至迄今還存在不少爭議。不過,我們的目的并不是去辨明它們本身的含意,而是希望采用較為認同的看法,來揭示它們對于當代社會中組織模式選取所具有的重要價值。

                          這里,我們采用劉笑敢在《老子古今》中的詮釋。他認為:“道法自然的道是宇宙萬物的總根源和總根據,而這個總根源和總根據又以‘自然’為價值和效法、體現之對象。道是老子的終極關切的象征符號,而‘自然’則是這種終極關切所依托的最高價值。這種最高價值所向往的是人類社會的總體上或根本上的自然而然的秩序,自然而然的和諧,而這種人類社會的總體和諧與自然宇宙也必然是和諧的,這一點從人法地、法天的陳述中就可以看出來了。”9結合“莫之命而常自然”和“百姓皆為我自然”等表述,劉笑敢還認為,老子思想中的自然是指“沒有外力直接作用的自發狀態,或者是外力作用小到可以忽略不計的狀態”,而且,“自然是原有狀態的平靜的持續,而不是激烈變化的結果,這就是說,自然不僅排除外力的干擾,而且排除任何原因的突然變化”。9基于這樣的理解,加之人從屬于“道”(或理解為“道”的構成部分),故當將道法自然應用于人類社會,就是意指“社會法自然”。

                          容易看出,在當代社會,如果人們寄希望于實現個體、群體和環境之間的和諧發展,就應該把道法自然作為社會管理的基本原理。而依據這一原理,選擇的天平顯然傾向于自組織模式一邊。

                          如前所述,如果采用有組織模式,并且運用數智技術強化其中的控制功能,那么,雖然可以(甚至高效地)實現某種特定的功能或目標,但自主體的創造性、不同需要和多元的價值等就無法實現,也就陷入一種非自然的狀態。整體上,由于系統的結構趨于單一或者走向畸形,結果個體、群體與環境之間往往無法達到和諧,也就違背了道法自然的原理。

                          實際上,當采用有組織模式而處于控制狀態時,一個社會系統往往是為了達到某種特定的目標,比如控制疫情的蔓延,或者,為了實現單一或特定功能(如軍隊)。而對于一個為人民且負責任的政府來說,之所以采用有組織的管理方式以實現特定目標或履行單一功能,歸根到底,還是為了達到社會整體的穩定有序和社會內部的和諧發展。因此,在正常的情況中,即使利用數智技術可以提高控制的效率,卻不符合道法自然的原理。

                          反觀自組織模式,其內在地與道法自然相一致。當一個社會系統處于自組織模式,組成系統的自主體的行為并不受外來力量的直接控制,且自主體之間是通過信息的交換來實現協作、協調或者沖突的解決,而外部環境只起到引導或輔助的作用。這樣,對于作為自主體的個體而言,其自然狀態和行為就是基于自身的選擇和創造去適應環境的不確定和變化,從而達到與環境(包括他人)的和諧;而對于作為自主體的群體(作為系統)來說,通過組元與組元、組元與環境的相互作用而產生自發的秩序,從而更好地在環境中實現優化的適應和進化。顯然,自組織模式的這種運行機制,恰恰體現了道法自然的原理。而對于處于系統外部的管理者來說,所起的作用并不是對系統或其組元施加直接的控制,而只是提供輔助性的條件,這樣也就做到了“無為”。

                          事實上,近代以來,西方的自由市場經濟理論和自由主義的社會理論,其起源和發展均受到了老子的“自然”和“無為”等思想的影響,或者與老子的這些思想相切近。比如,亞當·斯密(A.Smith)的市場經濟基本觀念受到法國重農學派代表人物魁奈(F.Quesnay)的自由放任政策(laissez-faire)的直接影響,而魁奈這一思想的來源正是《老子》。10再如,著名社會學家盧曼(N.Luhmann)在他的社會系統理論中所使用的“自創生”(autopoiesis)概念與“道”和“自然”等所表達的意含相類似。11

                          當今,社會治理已經不僅僅是一個理論概念,而成為組織和管理社會的重要實踐活動。在一個多元的社會系統中,社會治理是指政府、企事業單位、社團、社區和個人等自主體之間通過平等的協作、協商和溝通等方式,依法對社會系統及其成員進行規范和引導,以實現社會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并使得個體能自主地實現價值。在社會治理中,由于強調各自主體的共同參與和交互,而不是通過外在力量的直接管控,因而,它實際上是一種體現道法自然的自組織模式。

                          然而,如前所述,倘若一個系統是自組織的,那么,在一定的條件下,就有可能發生人們不希望看到的突現現象,比如,在自由市場條件下的經濟危機。而依據劉笑敢的理解,老子思想中的“自然”是“不僅排除外力的干擾,而且排除任何原因的突然變化”。如此看來,雖然道法自然與自組織的思想在基本理念上相一致,但前者并不是對后者的一般性的事實概括,而是指導自組織模式應該如何運行的最高價值原理。追求“自然”的價值不僅要排除外力的直接控制,而且要防范系統出現不利于穩定有序和自主體之間和諧相處和發展的突現現象。

                          在老子的思想中,體現道法自然的行動準則就是“無為”。那么,在當代社會管理和社會治理中,運用數智技術,管理者是否有可能更好地實現無為的思想或準則呢?

                          五 無為思想的技術實現

                          這里,首先遇到的問題是:究竟如何理解老子思想中的無為?顯然,只有在道法自然原理和自組織模式下,談論無為才有意義,因為倘若采用有組織模式,也就規定了行動準則是直接的控制和干預,那就是“有為”而非“無為”。

                          盡管歷來的文人學士對于無為存在著不盡相同的解讀和理解,但根據《老子》的內容,可以確定,老子所說的無為并非是什么都不做的,不然,就不會有“功成身退”和“取天下常以無事”等等了。正如劉笑敢所分析的:“如果我們回到《老子》的文本中去,就會發現‘無為’的‘為’是有一個中心指向的,無為否定的重點是社會治理者的直接控制和干涉性行為,同時也在某種程度上否定一般的世俗的價值和方法,但絕不是否定一切行為。”12考慮到“自然”是老子所追求的最高理想,那么,無為的目的和意義便是“能輔萬物之自然”;對于人類來說,也就是實現和維護社會的自然和諧,而這種實現和維護并不是采用強力的“控”,而是提供條件或引導性的“輔”。

                          在《老子》中,無為的主體是理想的“圣人”。而如果希望無為思想在當今社會中發揮作用,其主體就應理解為社會系統的管理者。那么,對于管理者而言,究竟怎樣才能在具體行動中實現無為的目的和方法呢?我們認為,數智技術在這方面可以發揮十分積極的作用。

                          顯然,就現今使用的“自然界”或“自然環境”的“自然”而言,我們所處的時代與《老子》產生的年代已經大不相同。如今,人類不僅被各種各樣由人工制品所組成的環境所包圍,而且社會內部個體與個體、個體與群體和群體與群體之間的互動也越來越依賴于由技術所提供的人工媒介,所以說,我們已經處于一個技術的時代。然而,老子所主張的自然和無為卻仍然是人們追求的理想。鑒于此,我們放在當下的社會情景中,來思考數智技術對于實現理想所能起的作用。

                          實際上,正在不斷發展的數智技術,對于社會系統的管理具有兩重性。一方面,隨著這些技術的廣泛運用,社會內部各類自主體之間的互動變得快速多變,從而提高了社會系統的結構和進化的復雜性,使得社會管理的難度也相應增加。而另一方面,這些技術也可把自主體的信息置于可收集和可處理的范圍內,結果就為有效地控制或輔助地影響自主體的行為或協調自主體之間的關系創造了條件。這里,我們主要關心運用數智技術實現無為思想的現實性。

                          隨著各種監控設備和傳感器的廣泛應用,加之云計算、智能算法等技術的不斷發展,獲取、記錄和處理人們日常行為的數據已經不再困難。當然,運用這些數據和技術可以對個體或群體的行為進行直接管控,但對于追求自然和諧的社會治理而言,這種管控針對的主要是那些違反法規的犯罪或不良行為。對于普通的人來說,監控設備、傳感器和數據記錄儀的存在,實際起到的是一種“實有似無”的作用,可更好地引導人們誠實、守信、不犯法規,從而輔助社會達到和諧和發展。事實上,在當今的中國社會,基于數智技術的“天網”正在完善,可以說已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結果,開始形成“如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的心理意識,像盜竊、失信等行為也就逐年減少。而“實有似無”中的“無”可恰當地理解為無為之“無”12,可見,數智技術能用于無為思想的實現。還有,如何能在“不漏”的前提下盡量做到“疏”,也有賴于數智技術的進一步發展。

                          尤其是,在教育和科學等領域,運用數智技術實現無為思想,對于人才培養和科學創造等顯得格外重要。簡單地說,教育的目標就是讓受教育者健康地成長,并成為既能實現個人價值又對社會有用之人。然而,受教育者在個性、志趣和能力等方面各不相同,因而,所形成的群體是一個頗具多樣性的復雜系統。這樣,如果采用單一的教育方式或教學方法,就難以達到惠及每位受教育者的理想效果;尤其是,倘若采用直接控制式的教育管理和教學措施,則受教育者的個性和創造力等就不可能健全地發展。正因為如此,從孔子開始就倡導“因材施教”,但要真正實現這一理念卻非常困難。而如今,運用數智技術,就有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加以實現。這是因為,數據技術可以實現及時、準確和充分地收集每個學生學習和生活等方面的信息,而機器學習等智能技術又可用于對每個學生的學習和生活等情況進行更精準的分析和判斷,從而為他們的學習和個性發展提供一個“實有似無”的良好環境。在這樣一個環境中,學習的自主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就可得到更好的發展。目前,已經有人在這方面作了成功的嘗試。13

                          在科學研究領域,科學家的自由探索和創造性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這就要求對于科學家群體的管理采用“無為而治”的自組織模式,而數智技術則可以提供更精準的服務以實現“輔科研之自然”。比如,運用數據和數據技術,及時、準確地下達需要的研究經費,快速、自動地完成經費使用和報銷的業務;運用智能技術,提供申報項目所需的相關信息和材料。這樣,科學家就能擺脫各種行政等方面的繁雜事務,潛心于研究,也就容易發生“突現”,作出創造性的科學發現。科學發展的歷史經驗表明,能為自由探索和創造性的發揮提供良好環境的正是那種遵循“無為而治”原則的科研管理,而數智技術可以為實現這一原則提供有效的手段。如今,面對科學發展的新機遇和新挑戰,應該說,我們的政府已經充分意識到了建構一個有利于科學探索和創造的管理體系的重要性。然而,如何建構這樣一個體系依然任重道遠。我們認為,“無為而治”應該是建構體系的基本原則,數智技術則可在其中發揮十分積極的作用。

                          六 結束語

                          當今,人類社會正處于復雜的演變過程中。如何組織和管理社會內部的各種子系統,協調各子系統之間的關系,以便更好地實現人類的總體目標和人們的福祉,是人類面臨的極為重大和緊迫的挑戰。對于具體的社會系統而言,存在著有組織和自組織兩種基本模式。遵循道法自然和無為而治,在正常的社會狀態和環境條件下,采用自組織模式更能實現社會和諧和個體價值,而數智技術將能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注釋

                          1 這些群體性的子系統具有一定的自主性,作為整體可充當組成社會的組元并具有自主的行為和功能,故與個體一起統稱為自主體(agent)。

                          2 層級(hierarchy)不同于層次(level):前者指的是位于不同等級的自主體(或其代理人)之間的分層,所以,可以形成管控關系(如領導者與被領導者之間);而后者指的是一種組成關系,即處于高層次的系統由處于更低層次的子系統所組成,如我們的身體由器官所組成,但身體并不作用于或管控器官,存在的是器官之間的相互作用。

                          3 在一個多層級的控制結構中,一個人可以同時作為管理者和被管理者。

                          4 信息難關的概念取自哈肯(H.Haken)的《協同學講座》。參見[德]H.哈肯:《協同學講座》,寧存政等譯,西安:陜西科學技術出版社,1987年,第135頁。

                          5 這五個特點就是由國際商用機器公司(IBM)給出的5V,即數據集的規模(Volume)、數據流動和處理的速度(Velocity)、數據類型的多少(Variety)、數據價值的大小(Value)和真實性的程度(Veracity)。見“What is big data?—Bringing big data to the enterprise”.www.ibm.com.Retrieved 2013-08-26。

                          6 嚴格地說,人工智能在學科性質上具有科學和技術的兩重性,而目前媒體上所使用的“人工智能”主要指技術,即人工智能技術。

                          7 為何無法作出準確預測的原因,可見酈全民:《論計算社會科學的雙重功能》,《上海交通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9年第5期。

                          8 K.Kleineberg and D.Helbing,“A ‘Social Bitcoin’ Could Sustain a Democratic Digital World”,The European Physical Journal,Special Topics 225,2016,pp.3231-3241.

                          9(10) 劉笑敢:《老子古今》,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6年,第79頁;第319頁。

                          10(11) 主要從曾經多次到中國旅行的傳教士波伊維(P.Poivre)那里獲得。信息源于J.J.Clarke:“Oriental Enlightenment:The Encounter Between Asian and Western Thought”,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1997,pp.49-50。

                          11(12) H.G.Moeller,“The Philosophy of the Daodejing”,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2006,p.50.

                          12(13)(14) 劉笑敢:《老子古今》,第635頁。

                          13(15) H.Wang,“Wuwei,self-organization,and classroom dynamics”,Educational Philosophy and Theory,VOL.51,NO.11,2019,pp.1141-1151.

                        作者簡介

                        姓名:酈全民 工作單位:

                        轉載請注明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 (責編:馬云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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