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
關鍵詞:網絡;愛國主義;法治秩序
作者簡介:
作者簡介:趙建波,華東師范大學 馬克思主義學院。上海 200241
內容提要:當前,網絡已成為愛國主義表達的主陣地。網絡愛國主義法治秩序建構旨在培養正當性、合法性的網絡愛國生態,實現現實的人充分的愛國情感表達,營造風清氣正、合理有序的愛國主義表達網絡新空間。當前,網絡愛國主義法治秩序建構面臨“非法治化生存”網絡文化、制度“供給短缺”、技術劣勢鉗制、資本邏輯操縱等現實困境。因此,需要建構網絡“法治化生存”愛國主義文化,完善網絡愛國主義法律制度,以軟法之治推進法治秩序共建共享,強化網絡愛國倫理秩序建設。
關 鍵 詞:網絡;愛國主義;法治秩序
標題注釋:國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專項“愛國主義保障的法律體系研究”(項目批準號:18VHJ004)。
[中圖分類號]G64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192X(2019)11-0086-06
互聯網時代,網絡已成為愛國主義表達、聚集的重要陣地。互聯網因其虛擬性、交互性等特性,以強勢的抽象力量解構愛國主義倫理秩序,顛覆愛國主義價值精神,帶來網絡空間愛國主義輿論表達的紊亂無序。當前,網絡中存在不少詆毀、攻擊黨和社會主義制度,歪曲、丑化抗戰歷史和英雄事跡,美化西方價值觀和社會制度,傳播散布西方多元社會思潮的信息,針對這些破壞國家穩定和團結,影響國人價值判斷和選擇,違背法律、道德的行為,僅僅依靠批評教育引導是不夠的,亟須建構網絡愛國主義的法治秩序,治理網絡愛國主義失序行為,抵御西方政治文化入侵,營造網絡愛國主義法治新空間。
一、愛國主義認識的深化及其法治秩序建構邏輯
從非理性情感表達與理性愛國的爭論到愛國主義法治秩序建構,愛國主義隨著時代發展被賦予了更多的意蘊。當前,以愛國主義為幌子行西化、分化中國之目的的網絡議題設置充斥網絡。我們要在法律范圍內理性弘揚愛國精神,凝聚愛國價值共識。
1.從“情感表達”到“規范理性”:愛國主義認識的深化
愛國主義首先是一種情感,但基于情感形式的愛國主義是極其不穩定的,具有自發性、沖動性和不可控性,必須予以升華。[1]“從內在性的角度看,愛國主義是一種行為準則和理性精神,這是愛國主義的本質所在。”[2]相比不穩定的情感形式的愛國主義,客觀理性的愛國主義更加持久、深入,是符合時代需要的愛國主義。在具體語境中,愛國主義理性精神表現為愛國道德規范和法治秩序下的合理合德合法的愛國思想及行為表達。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家頂層設計中要求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依靠制度保障愛國價值觀,培育愛國價值觀。具體而言,把愛國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并不是對情感表達愛國主義的排斥和否定,而是在理性規范的約束之下,培育良好的愛國價值觀,形成更加穩定的愛國情感表達和行為表現。一是法律與道德協同發力,法律劃定愛國行為的邊界,禁止非理性愛國行為,倡導弘揚理性愛國行為,與此同時,將愛國價值精神融入法治建設,提供價值引領,實現協同發力。二是對愛國主義本質認識的深化。新時代,愛國主義需要倫理和法治秩序的建立,需要將愛國的軟性道德規范轉化為具有強制約束力的法律法規、政策規章等制度形態,依靠制度的力量治理愛國主義的行為亂象,促進理性愛國行為的形成。三是由“情感-行為”到“公民-國家”的愛國主義行為邏輯轉換。建立在情感表達基礎之上的愛國主義遵循愛國情感—愛國行為的邏輯,而建立在規范理性之下的愛國主義則是現代文明社會之下公民-國家之間權利-義務與情感-行為的統一體。
2.法治秩序:網絡愛國主義治理的邏輯理路
法治關乎法的制度設計、運行效果以及內含其中的價值原則、規范體系。法治具有觀念理想和制度設計兩種樣態,觀念理想樣態法治的核心是價值,制度設計樣態的法治核心是規范。[3]秩序是規則安排之下人們關系狀態的結果呈現,法治秩序則是法治制度和法治價值作用于人際互動,依靠法治的價值預設和制度安排形成良好的社會法治關系,實現對社會的規則之治。具體到社會主義法治來說,法治秩序內含兩種含義:一是法治秩序是經由法的價值意蘊和制度安排而形成的穩定的秩序狀態。與其他社會秩序相比,法治秩序具有明顯的穩定性特征。法律依靠強制力塑造穩定的人際交往秩序,維系社會倫理秩序的正常運行,指引人類美德的走向。二是法治秩序目標指向人的自由全面發展和美好生活的期望。法治實施的核心目標不是對人的控制和管理,而是為了維系和諧人際關系,為了每個人的自由全面發展和尊嚴的實現,為了人們美好生活的實現。
網絡社會中,物理空間的突破使原初文化意義上的國家情感被逐漸淡化,資本和市場的邏輯蔓延,強勢的西方價值觀傳播影響著我國愛國價值觀的培育,網絡圍觀和群體行為極化的特性又在摧毀愛國主義的理性基礎,以至于狹隘極端的民族主義盛行,咒罵、污蔑等話語表達充斥網絡空間。基于此,治理網絡愛國主義失序的社會狀態,就是要做到對非理性行為的有效控制,建構網絡空間愛國主義表達的人際交往新秩序。針對網絡愛國主義治理問題,不少人寄希望于網絡倫理秩序的建立來控制非理性愛國行為。在他們看來,愛國是一種道德現象,產生于個體的情感,也是個體愛國熱情的充分體現,愛國主義要真正實現,“以‘他律’為機制的法治秩序必須轉換為以信念、意志、欲望、情感、習慣和本能等為‘自律’機制的倫理(道德)秩序”。[4]無疑,倫理道德是治理網絡愛國主義的有效手段。道德為社會成員普遍認可,可以依靠社會輿論、個體良心自覺等手段建立良好社會秩序。法治的運行無疑需要道德的支持,愛國秩序的最終形成也需要愛國價值觀深入個體內心,養成自覺踐行的習慣。但是,這并不意味著網絡愛國主義治理問題就是純粹的道德問題而無涉法治。恰恰相反,在網絡倫理秩序還沒有建立,倫理價值共識缺乏之時,法治顯然是比道德更加快速穩定發揮作用的手段,它彌補了道德強制力欠缺的缺陷,也有助于倫理秩序的形成。
馬克思曾對法的根源進行過經典論述,“法的關系正像國家的形式一樣,既不能從它們本身來理解,也不能從所謂人類一般精神來理解,相反,它們根源于物質的生活關系”。[5]構建網絡愛國表達的法治秩序也是基于人們物質生活關系的需要,基于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愛國表達新空間的要求。構建網絡愛國主義法治秩序是一種社會普遍性的要求,這種秩序任何個人、網絡任何地方都需要遵循,它甚至不需要社會成員的認可和承諾,“作為確定的人,現實的人,你就有規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務,至于你是否認識到這一點那都是無所謂的”。[6]法治秩序內含網絡愛國“秩序的擔保與失序的控制”。[7]法律劃定了一個度,這個度是網絡愛國主義表達的界限,在這個度的范圍內構成一個有序的結構,超過這個度則會受到懲罰,通過對失序的懲戒、威懾,達到網絡愛國主義表達的有序化。同時,法治內含豐富的價值內涵,指引人們的價值走向,引領美德的養成,與其他社會規范一起作為網絡愛國秩序的擔保。在具體的社會運行中,法律制度通過外在的威懾力與倫理道德一起,促使現實的個體摒棄非理性的情感因素,實現個體情感與社會規范要求的辯證互動,化外在的律令為個體內心的德性,進而轉化為個體愛國行為的合法合德呈現。
二、網絡愛國主義法治秩序建構的現實困境
解構性是網絡的重要特性。網絡在為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創造新機遇之時,也在解構已有愛國主義秩序,給建構網絡愛國主義法治秩序帶來諸多現實困境。
1.“非法治化生存”網絡文化沖擊法治秩序的建構
網絡作為一種新的社會實踐生存方式的載體,需要文化價值的支撐,同樣,網絡愛國主義法治秩序的建構也需要“法治化生存”文化的支持。在互聯網時代,傳統以現實主體在場參與的愛國主義表現方式,已轉換為網絡虛擬社會身份和角色的數字化表達呈現。不過,與現實社會“法治化生存”文化根基的逐步確立相比,網絡社會“法治化生存”文化的思維方式仍然停留在“宣傳時期”,網民“法治化生存”的觀念意識依然有待強化。
縱觀傳統愛國主義文化歷史和現代網絡愛國主義治理歷程,可以發現傳統愛國主義文化是一種倫理本位的情感呈現,愛國情感高于法律,甚至牽制法律,這與現代愛國主義需要的以理性、合理和權利等為核心的文化價值形成激烈沖突,造成網絡愛國主義價值的失落和文化生態的失序。網絡愛國主義的治理更多依賴行政力量而不是適用法律,這不利于網絡愛國主義法治文化的建構。在網絡社會中,數字化的符號表達方式顛覆了傳統物理空間的角色和身份,網民擠占虛擬社會,實現“自我賦權”,人們能更加充分地表達自我的愛國情感。不過,在這個過程中,人們對網絡愛國主義法治秩序的建構往往存在兩種錯誤認知:一是網絡愛國主義是一種道德情感表達,無涉法治。實質上,網絡愛國主義并非是無涉法治,恰恰相反,突破法律底線的愛國主義行為會帶來極其惡劣的影響,消解愛國情感,侵蝕愛國心理,弱化國家認同。二是針對網絡愛國主義的法治規定是對網民表達愛國權利的限制。實則不然,網絡愛國主義的法治表達不僅不是對公民權利的束縛,反而是對合理、正當愛國主義權利的維護,是對良好網絡愛國主義倫理秩序的支持。
2.法治制度建設的“供給短缺”侵蝕網絡愛國法治生態
網絡愛國主義法治秩序是愛國主義良好秩序狀態的網絡呈現,這種良好狀態有賴于法律制度的健全和良好運轉。目前,網絡愛國主義法治制度供給不足,主要體現在:一是制度設計存在方法論的誤區。網絡愛國主義法治秩序構建并不是大多數人理解的專門設計一套關于愛國主義的法律,將愛國主義話語寫入法律條文之中,轉變為法律屬性的愛國主義。愛國主義作為一種美德和法律義務,應以價值精神融入法治制度之中,賦予法律靈魂,同時制定合理的制度保障愛國行為,嚴懲破壞愛國主義的言行。二是制度設計的空白和軟化。制度設計的空白是指網絡立法的盲區,軟化則是指已有法律的權威和成效不足。互聯網打破“廳堂議事”的傳統,形成了“廣場雜言”的輿論生態。因此,對于在網絡空間假借愛國之名,散布破壞國家安全和穩定的言論,對于以愛國主義之名利用網絡進行人身攻擊,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都需要法律制度設計和實際運作加以規制。三是制度設計科學性難度高。制定良法是法治的首要前提,這就對網絡愛國主義的立法等各環節提出了技術性和科學性的難題。愛國價值觀如何融入法律,如何規范網絡愛國行為,都需要認真研究、科學設計。四是軟法制度設計不足,作用尚未得到應有的重視。法律體系包含硬法和軟法,硬法是應用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法規范,軟法則是不能運用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由部分國家法規范和社會法規范構成。[8]網絡空間由于其角色和身份的虛擬也就決定了軟法之治的重要作用。目前互聯網發言審查制度等這些軟法沒有得到重視,且缺乏科學合理的設計,弱化了軟法的作用。
3.西方國家利用網絡技術優勢,通過強勢文化沖擊我國法治秩序價值根基
法治有觀念形態和制度形態兩種存在樣態。觀念形態法治的核心是價值,蘊含著豐富的文化內涵和傳統。然而,西方國家依靠信息技術的硬實力優勢,以新聞自由為幌子,實行其網絡霸權主義策略,大肆詆毀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制造宣傳虛假新聞,扭曲事實真相,抹黑歷史英雄人物,企圖瓦解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認同和國家認同,嚴重沖擊網絡愛國主義法治秩序價值根基。具體來說,西方國家在硬技術的優勢支持下,通過其強勢文化侵蝕網絡愛國主義法治秩序的價值基礎。一是通過大力宣傳美化西方價值觀念,編造虛假事實,弱化法治秩序的價值根基,動搖愛國情感。在網絡海量信息的背后有著大量的西方價值觀元素,西方的多元社會思潮、價值取向、文化傳統等以公開或者隱性的形式充斥于網絡,干擾愛國主義信息的傳播,沖擊著傳統的愛國情感。二是以典型議題設置的方式制造混亂,激化矛盾,帶來愛國主義的狹隘化、非理性化,制造網絡極化。在網絡之中,愛國主義更多地以動態的議題設置呈現在公眾視野之中。西方國家通過制造虛假事件,以“國家公祭日”等重要歷史節點,國家重大方針政策,改革中的突出矛盾等為核心事件,虛構歷史事件或者扭曲事實真相,引導個體與國家的對立,削弱愛國主義凝聚力,動搖愛國價值信仰。
4.資本滲入網絡愛國主義領域,企圖控制網絡愛國主義的輿論走向
網絡時代,資本的逐利本性驅使其滲入網絡空間,企圖控制網絡愛國主義輿論走向,以達到資本利益的最大化,這破壞了公眾的愛國主義情感,產生了網絡愛國主義亂象。事實上,資本邏輯早已進入網絡空間,成為影響網絡輿論發生、演化的重要價值邏輯,其本質特征是以利益至上、價值增殖為根本遵循。在網絡輿論中,資本通過整合信息秩序、誘導意見氣候、利用心理需求的方式影響網絡輿論的導向。[9]一是主動進行網絡信息秩序整合,制造網絡愛國主義輿論。在資本邏輯的驅使之下,一些唯利是圖者利用網民的心理需求,為博取公眾眼球,制造流量,不顧歷史事實和民族利益,以夸張的話語、戲謔和調侃的方式進行歷史信息的重構和意義再造,破壞淳樸的愛國情感,消解愛國主義話語權威。例如,一些網絡動漫、網絡文學、網絡電視劇等,忽視歷史事件的真實,制造“抗日神劇”、惡搞英雄先烈、丑化傳統文化,不僅不會激發愛國情感,反而會誤導公眾價值判斷。二是積極進行意見表達,控制愛國主義輿論走向。資本滲透到網絡直播、網絡游戲、社交媒體等各種元素之中,通過收買“網紅”、“網絡大V”等意見領袖,試圖控制網絡愛國主義輿論走向,影響公眾愛國主義的價值觀念和行為選擇。網絡意見領袖是指那些活躍在各媒體平臺,受到眾多用戶關注,積極進行信息傳播、觀點詮釋,可以對網民施加影響的特定群體。在利益的誘惑下,一些網絡意見領袖不惜犧牲國家利益,制造虛假新聞,激化網民情緒,發表與主流話語相悖的極端言論,營造網絡輿論交鋒。此外,資本的逐利本性、利益至上的價值邏輯嚴重沖擊愛國主義信念的養成,擠壓愛國主義話語的生存空間,帶來網絡空間理想信念的虛無、崇高精神的失落、價值秩序的混亂。
三、網絡愛國主義法治秩序的建構路徑
治理網絡愛國主義表達“紊亂失序”,建立新型網絡空間愛國主義秩序,需要構建符合時代特征的法治秩序。這種法治秩序可以克服對網絡技術理性的憂慮,實現價值理性的復歸,將技術和資本納入制度的軌道之內,以法律的形式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實現倫理秩序與法治秩序協同發力。
1.建構網絡“法治化生存”愛國主義文化,培育愛國法治思維“心智習慣”
弘揚法治文化,建構“法治化生存”的愛國主義文化是網絡愛國主義法治秩序建構的首要前提,即形成網絡愛國主義的法治價值認同,一切網絡愛國問題都要建立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之上,置于法治思維和法律制度統合的框架之下。在此基礎之上,公民實現合法的愛國主義網絡表達,政府依法進行愛國主義網絡治理,建構網絡愛國主義的“法治化生存”文化生態,為法治秩序建立堅實的文化根基。網絡并非法外之地,要培養依法治理網絡的思維,加強互聯網的法治文化建設。為此,一要注重網絡愛國主義法治教育。在網絡愛國主義教育中,要注重理性愛國精神的培育,宣傳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網絡愛國主義的行為邊界,以典型案例為依托培育網絡愛國主義法治思維。要善于運用網絡技術優勢,體現網絡話語特色,既要注重網絡話語的生動性,又要引導愛國主義教育的嚴肅性,做到既弘揚愛國主義文化,又培育愛國的理性精神。二要提升網絡愛國主義議題設置能力。網絡愛國主義是與動態的議題設置相關聯的,議題設置的內容與輿論引導決定了話語權和文化生態的建構。因此,要抓住網絡焦點事件進行議題設置,掌握網絡愛國主義話語權,引導合理、合法的網絡文化生態建設,通過議題設置進行愛國主義宣傳,培育愛國主義理性精神和法治化生存文化。
2.完善網絡愛國主義法律制度,以法律形式弘揚愛國主義精神
愛國主義屬于意識形態領域,關系著國家的安全和穩定,是國家軟實力的核心內容。事實上,關于網絡愛國主義法律監管的重要性得到很多國家的重視。美國《愛國者法案》規定對網絡進行審查,并實行極其嚴格的管控;德國嚴懲“破壞國家民主秩序”的網絡言論和謠言。[10]在我國,2016年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深入分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的立法需求,把法律的規范性和引領性結合起來,堅持立改廢并舉,積極推進相關領域立法”。作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入法入規的主要內容,完善網絡愛國主義法律體系有助于應對網絡空間的謠言和反動言論,引導公眾將非理性的愛國情感轉化為理性愛國行為。為加強網絡愛國主義制度供給,一是要加強網絡愛國主義法律制度的立改廢工作。制定網絡空間急需的愛國主義法律,將一些愛國道德規范上升到法律層面,對詆毀攻擊黨和政府、發布傳播網絡謠言、惡意引導網絡暴力的行為予以嚴懲,對愛國的行為予以立法保障,通過具體化、明確化的法律規定建立愛國的良好網絡秩序。修改已有法律中不適用于網絡的條文,通過法律解釋、增刪等方式加強法律網絡空間適用性。廢除不能適應社會實際需求的法律。例如,2018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明確規定了對網絡中發布或傳輸侮辱、誹謗或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名譽、肖像、姓名、榮譽等行為的懲罰辦法。二是要健全互聯網平臺法律規范。完善網絡平臺新聞發布審查制度、輿論表達話語規范制度,以及網絡辦“約談”等相關規定,明確社交媒體的權責,公民在網絡中的權利與義務以及相關懲處辦法,為愛國主義網絡議題設置的審查發布、公民輿論表達建立良好秩序。三是要加強網絡愛國主義法律執行力度。要將應有的網絡愛國主義法律制度變為現實性的制度力量有賴于法律的有效執行。現實中,由于網絡特性造成網絡愛國主義法律執法難度頗大,需要執法者、互聯網平臺、社會組織等多方攜手,形成合力,維護法律的效力和權威。
3.以軟法之治推進網絡愛國主義法治秩序共建共享
互聯網時代,現實社會的法治秩序建構往往難以跟上網絡技術的發展,因而需要網絡規則的創新和軟法治理。“以過去那種單向的國家構建方式來推進法治,是難以有效建立起法治秩序的,而必須充分尊重、對待和發揮各種要素、各種力量的作用,來實現國家與社會的共建共享。”[11]網絡愛國主義法治秩序的構建,在以國家為主導的同時,也要尊重社會組織、網絡服務商的自我管理規則,充分發揮軟法之治的作用,尊重互聯網治理規定,實現國家和社會網絡愛國主義法治秩序的共建共享。軟法的核心是社會組織以及國家制定的不以國家強制力為保障的規范,符合互聯網虛擬性的特征,是廣大網民必須遵守的具有共識性的網絡自治規范,彌補了強制性的法律制度在網絡空間的不足,構建了一套完整的網絡話語交鋒、爭議解決機制。為完善網絡愛國主義軟法,充分發揮軟法治理的作用,一是要充分發揮國家、地方政府發布的政策、意見、條例、指導性規范文件等的作用。比如,南京市制定了《南京市國家公祭保障條例》,對“精日”行為,歪曲、否認南京大屠殺史實,侮辱、誹謗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幸存者,編造、傳播含有上述內容的有損國家尊嚴、傷害人民感情的言論或者信息的行為都作出了明確的處罰規定。2017年中辦、國辦發布的《關于促進移動互聯網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要求堅決打擊借助網絡鼓吹推翻國家政權、煽動宗教極端主義、宣揚民族分裂思想等破壞國家安定的違法行為。二是尊重社會主體發布的網絡自治規范,促進網絡愛國主義法治秩序共建共享。微博、微信等各大網絡服務平臺都制定了發帖、刪帖、封號以及關于網絡言論的投訴、申訴、判定、審議等完整的規則體系,這有利于審查網絡愛國主義的議題設置,治理戲謔、調侃、污化愛國主義的言論、表情包、視頻、動態圖等。
4.強化網絡愛國主義倫理秩序建設,夯實法治秩序價值根基
在網絡愛國主義法治秩序建構過程中,存在法治秩序與倫理秩序“二分”的錯誤認識,實質上“法安天下,德潤人心”,“法治和德治不可分離、不可偏廢,國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協同發力”。[12]因此,治理網絡愛國主義“失序”現象,弘揚網絡愛國主義精神,既要以法律制度構建法治秩序,也要強化網絡愛國主義倫理秩序建設,夯實法治秩序的價值根基。“核心價值觀,其實就是一種德,既是個人的德,也是一種大德,就是國家的德、社會的德”,[13]尤其是愛國價值觀,不僅是一種法律約束之下的被動消極行為體現,更是國家凝聚力的核心要素,是新時代調整國家、公民、社會之間關系的核心價值觀,是民族精神、民族崇高價值信仰的集中表達。為了更好地弘揚愛國價值觀這種德,確保網絡法治秩序的順利運行,有賴于愛國價值觀倫理秩序的建設,增強公民國家認同,培養愛國精神,從而為自覺遵守法治秩序奠定德性基礎。具體來說,為弘揚愛國價值觀這種德,強化網絡愛國主義倫理秩序建設,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實現網絡價值理性的復歸。網絡技術理性的沖動僭越了價值理性,造成網絡空間價值的失落、倫理的憂慮,導致突破法律底線的行為頻發。為凈化網絡愛國主義輿論,必須加強網絡技術倫理反思,克服技術理性的異化。其次,注重培養網絡意見領袖,提升愛國主義議題設置能力,凝聚網絡愛國價值共識。通過網絡意見領袖的培養,牢牢掌握網絡愛國主義話語權,引導網絡愛國主義議題設置,增強網絡愛國輿論凈化能力,倡導網絡愛國主義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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